無人駕駛飛機簡稱“無人機”(“UAV”),是利用無線電遙控設備和自備的程序控制裝置操縱的不載人飛行器。無人機實際上是無人駕駛飛行器的統稱,從技術角度定義可以分為:無人固定翼飛機、無人垂直起降飛機 [3] 、無人飛艇、無人直升機、無人多旋翼飛行器、無人傘翼機等。 [4] 與載人飛機相比,它具有體積小、造價低、使用方便、對作戰環境要求低、戰場生存能力較強等優點。由于無人駕駛飛機對未來空戰有著重要的意義,世界各主要軍事國家都在加緊進行無人駕駛飛機的研制工作。2013年11月,中國民用航空局(CA)下發了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》,由中國AOPA協會負責民用無人機的相關管理。根據《規定》,中國內地無人機操作按照機型大小、飛行空域可分為11種情況,其中僅有116千克以上的無人機和4600立方米以上的飛艇在融合空域飛行由民航局管理,其余情況,包括日漸流行的微型航拍飛行器在內的其他飛行,均由行業協會管理、或由操作手自行負責。